各学院、研究生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转换角色,适应岗位工作,熟悉我校有关教学、科研、人才政策,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职业素养,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和育人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新入职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自2022年9月10日以来新入职的教师,参训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2日;
2.培训地点:北区19号教学楼402会议室(土木工程学院)北区10号教学楼后楼508、511室,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培训内容
培训共分10部分内容:1.廉洁从教;2.师德师风;3.思想政治;4.舆情防范;5.人才工程;6.科研政策及项目申报;7.教学能力建设;8.教学观摩和技能分享;9.心理健康教育;10.数字信息资源利用。培训课程安排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各位新入职教师要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各单位要确保新入职教师的培训时间,本次培训学时纳入教师个人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2.参训教师须提前10分钟进入培训地点。签到后有序就座,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参训学时若未能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则无法取得结业证书,若未能取得结业证书将影响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
3.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疾病、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训,请各单位于9月18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请假人员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4.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参训人员结合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要求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字数2000字左右,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姓名+2023新入职教师培训”为标题报送人事处邮箱lduSzk@163.com,人事处择优在官网上推广宣传。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6680628(内线50628) 地点:北区1号办公楼321室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