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证》。
(2)《烟台市城镇(职工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慢性病)申请认定表》。
(3)本人近半年的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指经加盖病案室印章的病历复印件原件,未经加盖无效)或规定时间段内的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诊断依据(如:CT、MRI报告、病理报告、检查检验报告等)。
(5)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