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鲁教人字〔2019〕6号)精神,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2021年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限额
(一)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均可组织推荐建设团队。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 4 个。
(二)支持高校聚焦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培养人才,申报建设团队可不占限额推荐,参考专业(附件1)从申报系统中选择。
(三)支持高校依托“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我校“水利工程”入围)立项建设学科加强高层次青年人才引育,申报建设团队可不占限额推荐,直接列入立项范围。团队建设经费从高水平学科建设经费、部属高校省部共建经费中统筹解决。
二、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现有基础,着眼于重点学科专业长远发展,统筹布局,确定急需建设、优先支持的团队进行推荐。
(二)申报团队要坚持引育并举,注重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要坚持科研、实践和教学融合发展,提高创新创造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应为我校全职人员或拟全职引进人员。应具有高尚师德和良好学术道德,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 6 人,其中新引进人员不少于 3 人。新引进人选应为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备案引进的人选,在立项建设团队发文公布 12 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申报人选其他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鲁教人字〔2019〕6号)文件中《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的规定执行。
(四)管理期内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不能作为申报团队的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已入选 2019 年“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的成员不能重复申报。入选团队名单可从山东省教育厅官网查询。(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19/10/8/art_11982_7739568.html)
三、我校申报安排
1.申报团队填写《团队发展计划书》(附件2),各单位对申报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团队成员符合文件要求、申报信息完整准确。
2.各单位于2021年2月28日收齐申报材料(《团队发展计划书》,纸质版一式8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学院盖章;电子版发送到:ldursc321@163.com邮箱),报送人事处人才工作科(北区1号办公楼318办公室)。
3.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内推荐团队后,统一组织后续申报工作。
联系人:刘德康 联系电话:6010318(非内线,无短号)
人事处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1. 参考专业
2. 《团队发展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