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东大学教师享受突出绩效奖励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17〕31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职能部门审核并报请常委会决定,现将2017年教师享受突出绩效奖励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其中各类人才称号原管理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科研项目正在办理结题未能通过的将取消相关奖励。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限:2018年4月18日—24日
接访单位:人事处
联系电话:6668390
附件:2017年教师享受突出绩效奖励审核情况
人 事 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