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登记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信息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年05月13日 08:38 文章编辑:未知 浏览次数: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文件要求,凡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信息均应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在职人员(具有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除外)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514日下午下班前交到人事处师资科(2号办公楼3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uszk@163.com)。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主要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严肃性,确保信息统计准确、真实、无遗漏。

附: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

鲁东大学人事处

2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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