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4
年4
月25
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共10章44条,自
2014年
7月
1日
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本单位教职工中组织一次《条例》的集中学习,原原本本地阅读《条例》,深刻领会《条例》颁布的意义,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了解《条例》、熟悉《条例》、掌握《条例》、遵守《条例》。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学校人事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人事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人事处
2014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