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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人事处关于严格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使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年12月08日 08:19 文章编辑:未知 浏览次数:

各高校人事处:

2012年起,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必须严格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申报人员提交的职称外语等级证书,必须是拟晋升职务规定的语种、类别和级别的合格证书。对成绩不合格、类别考错、级别考高的情况,均不能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高评委办事机构对此类证书不予收审。

请各高校人事处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通知本校专业技术人员,避免因职称外语类别、级别考错而影响今后职称申报。

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