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44号)(以下称《通知》)精神及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可向学校推荐专业技术人员1名。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2、需报送的材料:
(1)《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通知》附件1-1,缩放至A4纸张打印)1份。
(2)附件材料1套(纸质版),包括现岗位聘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SSCI收录证明等。附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印制,目录置前。
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附件材料不退回。
推荐材料请务必于4月27日前送人事处师资科(1号办公楼321室),联系人:董治刚,联系电话:68390。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44号)
鲁东大学人事处
2016年4月11日